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
寧政復終〔2023〕1號
申請人:劉某,女,漢族,1972年11月2日出生,住鄭州市××街6號,身份證號碼×××××××××。
被申請人:洛寧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,住所地:洛寧縣永寧大道141號。
申請人劉某不服被申請人洛寧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在全國12315平臺上作出的不予立案回復,于2023年3月31日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,本機關審查后依法予以受理。行政復議期間,申請人劉某又向本行政復議機關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。經(jīng)本機關行政復議機構審查,同意申請人撤回復議申請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第二十五條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、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(guī)定,行政復議終止。